按照全总和省总规定,“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每两年评选一次。根据宁工女〔2022〕15号通知精神,经过基层工会民主推荐,各直属工会、市总工会审核,拟推荐100个集体为“南京市五一巾帼标兵岗”,100名个人为“南京市五一巾帼标兵”。其中选树10个贡献突出...
发表于: 2023-02-27
发表于: 2021-02-22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防疫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0-02-10
关于申报市级爱心母婴室的通知
发表于: 2019-09-09
发表于: 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