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和发展;负责市工会企事业资产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工会资产管理制度,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工会资产处置事项;组织开展工会资产管理和工会企事业理论研究,培训工会资产管理和工会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履行市总工会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责,对市总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本级直属劳动福利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