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权益保障  一城协商惠及全省

---全国首份覆盖省域范围的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集体协议在南京落地

2024-04-07 南京工会 478次

“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做出的这一重要部署要求,南京市总工会深入研究新就业形态行业复杂的劳动关系、灵活的用工形式,坚持守正创新,以《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分类突破,务实推进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力求体现南京特色,提供“南京方案”。在率先推动市快递行业签订集体合同,组织华东首场一线骑手与美团总部协商恳谈会形成会议纪要的基础上,联合市人社局、交通局着力推动网约车行业头部平台企业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切实保障网约车司机合法权益。

202443日,“全市工会权益保障暨新就业形态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胜利召开。T3出行平台及合作商企业方代表、江苏省内主要业务城市依托T3出行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的司机代表汇聚一堂,就T3出行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相关内容坦诚交流,充分沟通,平等商议,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T3出行(江苏省)网约车权益保障集体协议》。双方首席协商代表与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分别在集体协议上签字。全国首份“一城协商惠及全省”的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集体协议在南京诞生。

T3出行(江苏省)网约车权益保障集体协议》是目前全国网约车行业内容最丰富、特色最显著的协商成果。协议中对企业方建立完善协商协调机制保障网约车司机的知情权、表达权、建议权,完善争议协调申诉机制避免“以罚代管”,对收入与奖励、福利与关怀、安全保障、保险保障、技能提升、关爱帮扶、评优激励、职业发展等司机权益保障事项进行了约定。

南京协议率先提出了平台企业在调整和确定重大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应广泛征求网约车司机意见建议,确定实施前至少提前七日向司机予以公示;提出了在司机提供正常服务的情形下,司机收入分成标准不低于服务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台在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线司机优化奖励措施,保障司机法定节假日的收入分成标准高于工作日标准;创新提出了平台企业应加强合作商对司机权益保障的监督,协调处理网约车司机对平台合作商的合理投诉;提出了平台引导合作商依法建会,支持在T3出行平台注册的司机依法加入工会;建立了见证方适时组织各方对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协商成果落地见效,全省T3出行网约车司机真正受益,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彰显“工会力量”。